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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资产处置招商公告
****点击查看拟对拥有的**市****点击查看公司等3户不良债权资产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5年8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等 | 债权合计 | 抵/质押措施 | 保证措施 | 资产所在地 | |
1 | **市****点击查看公司 | 80,000,000.00 | 53,743,582.53 | 133,743,582.53 | 1.吕勇和郑艳****点击查看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2.****点击查看酒店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锡林浩****点击查看开发区66,66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38,914.6平方米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 吕勇、郑艳、**裕****点击查看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市 |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249,192,456.82 | 168,310,952.86 | 417,503,409.68 | **市 | |||
3 | **宏江新型****点击查看公司 | 161,520,614.00 | 124,291,131.62 | 285,811,745.62 | **宏江新型****点击查看公司拥有的位于****点击查看9,174.75平方米房产;190,459.3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机器设备248件;以及****点击查看工业园区内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 | 孙宝春、闫淑云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 ** | |
合计 | 490,713,070.82 | 346,345,667.01 | 837,058,737.83 |
二、对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
2.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与参与不良债权转****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标的债权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点击查看公司,担保****点击查看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点击查看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3.买受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特别提示及声明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拟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公证处、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执行证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471-****点击查看622 王先生,电话:0471-****点击查看604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区腾飞路45号绿地腾飞大厦A座14楼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