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发改投审〔2025〕139号
关于**县乡村**四镇联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县****点击查看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县乡村**四镇联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改善农村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编码:****点击查看。
二、建设地点:**县南磜镇、文福镇、三圳镇、蓝坊镇。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县南磜镇、文福镇、三圳镇、蓝坊镇进行沿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增垃圾收集点82个、三线整治39078米、污水管网15330米、改造停车场2260平方米、建设充电桩35个、屋顶光伏13333平方米、广告牌84个、农房改造322138平方米、道路提升改造工程122418平方米,并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3614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9456万元、安装工程754万元、监理554万元、勘察398万元、设计881万元、其他4098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企业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招标方案:项目招标方案业经我局核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勘察、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乡村**四镇联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七、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请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后报我局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和项目的每月进度报送等工作。
八、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确有改变,必须报我局审批。
九、项目其他事项:请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采用绿色节能环保设备,抓好安全生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生产安全,促使工程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县乡村**四镇联动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点击查看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光庆同志,县财政局、****点击查看建设局、自然**局、统计局、****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项目估算总投资3614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9456万元、安装工程754万元、监理554万元、勘察398万元、设计881万元、其他4098万元。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勘察、设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三、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由项目审批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四、对核准意见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作出改变的,应按规定向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有关核准手续,并用文字详细说明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