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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印发《****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2026年度法律顾问项目。
目录代码:B0101。
二、购买主体
****点击查看。
三、主要内容
为提升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提供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7万元。
五、承接标准
承接单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单位****点击查看分所执业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服务团队的律师,应当熟悉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
(七)针对委托方的实际需要,在负责律师的带领下组建成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提供服务。
(八)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提供任何涉及受托项目的信息情况及有关资料。
六、目标要求
(一)实行律师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模式。主要采取咨询顾问等形式开展法律服务,****点击查看事务所指派3名以上的专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及时有效响应工作需求并提供法律服务。
(二)参与政策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日常法律事务咨询工作,草拟、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参与重大事项论证。
(三)参与项目合同的谈判。
(四)参与草拟、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
(五)参加法律事务研讨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六)参与重要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和审查。
(七)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突发事件等法律事务。对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授权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出具法律意见。
(八)参与日常业务中涉及采购、重大项目洽谈等事项的研讨论证,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完成法律纠纷、民事调解、舆情处置等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九)参与处置外资企业管理执法事项,参与对接受调查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执法相对人进行说服沟通工作,注重体现中立地位,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诉求,减少因执法产生的摩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十)为招商部门的日常工作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难点提供法律意见。收集处理各类信息,为决策的实施提供及时的法律信息反馈,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发挥律师法律专业优势,指导招商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规范程序,对规招商引资工作方式提出法律意见。
(十一)开展普法教育,协助开展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并负责有关宣传内容的法律审查;****点击查看机关或基层单位开展法治讲座。
(十二)对制定的政策法规文件、招标文件、合同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十三)完成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工作。
七、服务期限
1年。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合同签订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
(一)提交资料要求:
1.请有意参与的供应商从此公告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
2.向报名邮箱发送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以领取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以比选文件要求为准)
(二)提交资料方式:
请响应供应商根据资格要求和采购内容要求准备响应文件资料。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密封章,响应文件份数:1份。
纸质响应文件资料提交后,请将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加密压缩后,解压密码请勿提前透漏,需在纸质文件中单独将解压密码列示)同步发送至报名邮箱。
递交地点:**市**区**八路109号5号楼425室
邮箱地址:****点击查看@xaicmail.com
(三)报名时间:
从2026年7月8日到2026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四)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要求以比选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地址:****点击查看@xaicmail.com
若报名不足3家的,取消本次招选另行通知。
十、成交供应商评定原则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为:
(一)项目报价(10分);
(二)服务方案(25分);
(三)近三年的有关业绩材料(20分);
(四)服务承诺(15分);
(五)服务团队(30分)。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八路109号5号楼425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029-****点击查看7920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