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长水街道禹德华庭一期地下车库地下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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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8

招标详情

嘉兴京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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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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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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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长水街道禹德华庭一期地下车库地下商业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112.80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2025-09-19
2025-09-23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市**区长水街道禹德华庭一期地下车库地下商业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1)嘉开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777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商服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用地/商业服务
实际用途 休闲健身场所 房屋坐落 **市**区长水街道禹德华庭一期地下车库地下商业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218.61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2153.72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64.89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2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18年02月12日起2058年02月11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绿城****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小学(丰园校区)等,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区域内自然和人文环境好,无大气环境、水环境、噪音等污染。****点击查看花园、祥生玖熙花苑、奥****点击查看社区,居住氛围较浓厚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出租中,现由****点击查看**公司进行运营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1个周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出租状态。 5.根据《委托函》,****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管理。委托期限:2024年8月20日至会所(即本次转让标的)完成竞拍止;委托运营期间,免收****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场地租金。 5.根据《禹德华庭项目会所租赁协议》,中****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将“长水社区槜李路与升平路交叉口禹德华庭负一层会所”出租方给****点击查看**公司,建筑面积为2218.61平方米,仅限开设健身会所经营。租赁期限10年,房产租赁期限为2024年8月20日至2034年8月19日止。每年租金为2.4万元,不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为12个月为周期支付一次。 6.原租户****点击查看**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7.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8.意向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9.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 10.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徐都,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1540。 11.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 ****点击查看**开发区文桥路505****点击查看中心5幢103室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点击查看0401MA2B9AWJ65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12.80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点击查看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由浙交所扣除转让方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受让方应付剩余价款(即:成交金额+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直接向转让方支付。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有关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点击查看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转让方在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30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燃气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标的房产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如非原租户受让,受让方须在交付后10日内,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受让方需承继转让方原有租赁合同项下的各种权利和义务。 租赁到期后是否继续承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赁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与转让方和“浙交汇”平台无关。 10.转让方已收取的租金,房屋交付日前收益归转让方所有,房屋交付日后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房屋交付日后转让方须将承租方已交的预交租金转交给受让方,受让方自房屋交付后承继转让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11.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12.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3.应政府客观指导要求,本次转让标的经营业务范围仅限于健身休闲类服务,服务客户仅限于小区住户,具体需配置健身房及游泳池等服务内容,受让方不可变更业务范围。 14.受让方需额外缴纳最终成交价的20%作为履约保证金,会所业务正常运营后每6个月返还5%,期间若违反相关约定,扣除剩余全部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7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 剩余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徐都,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1540。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特别事项约定》.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授权委托书》.doc《实地勘察证明》.docx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400-****点击查看-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点击查看.com
转让方 联系人 徐经理 电话 187****点击查看1540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5)
《实地勘察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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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约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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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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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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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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