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度假村商品楼案件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比选公告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度假村商品楼案件诉讼代理律师事务所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6-08-15

招标详情

林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4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5条

立即监控

为依****点击查看工商局度假村商品楼建设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司法途径厘清权利义务关系,****点击查看管理局拟通过比选方式择优确定1****点击查看事务所,担任本案诉讼专项代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案涉****点击查看工商局度假村商品楼建设纠纷,案件时间跨度近30年,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物权返还、工程款结算、租金收益抵扣、加盖部分造价鉴定等多重法律关系,对方当事人为****点击查看**公司(原**省崇****点击查看公司)。该公司历经体制改革、股权变更等多次工商登记变动,案件还涉及原签约代表人权限延续性、诉讼主体适格性认定等问题,需通过民事诉讼一次性厘清全部权利义务关系、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整体案件事实跨度大、法律关系复杂、证据核查与主体论证工作量大。

(二)服务范围

****点击查看事务所需提供本案全流程诉讼代理服务,具体包括:

1.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点击查看公司工商沿革、体制改革与股权变更情况,论证诉讼主体适格性及原签约代表人权限效力,厘清权利义务承继关系;固定、收集全案证据材料,起草证据目录与举证方案;

2.起草起诉状、代理意见、各类程序性法律文书,办理立案、缴费、出庭等全部诉讼程序;

3.配合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就房屋租金收益、加盖部分造价等事项开展鉴定工作;

4.参与案件调解、和解谈判,出具专业法律意见;

5.负责一审、二审(若发生)全流程代理,跟进裁判文书送达与生效事宜;

6.定期向采购人反馈案件进展,完成与本案诉讼相关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最高限价与服务期限

1.本项目律师代理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律师费、差旅费、文书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2.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诉讼程序终结(裁判文书生效)之日止。案件执行阶段代理事宜另行协商,费用不计入本次报价。

二、参选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点击查看机关年度考核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5年具有国有资产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或历史遗留类民商事诉讼案件代理经验,****点击查看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经验的优先。

2.拟指派的主办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民商事诉讼规则与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业期间无重大过失记录;项目团队不少于2人,确保案件办理响应效率。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惩戒。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得转包、分包;与本案对方当事人不存在利益关联,不得同时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本案相关的法律事务。

三、比选方式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细则附后),由采购人****点击查看,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文件进行量化评分,总分100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1名中选候选人,经研究后确定中选单位。

四、参选文件组成及提交要求

(一)参选文件组成

参选单位须按以下顺序装订参选材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律所公章:

1.参选函:明确响应本公告全部要求,承诺服务质量与周期;

2.资质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近5年同类案件代理合同、生效裁判文书复印件(隐去涉密信息);

4.诉讼代理服务方案:按评分项对应内容编制;

5.服务团队材料:拟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从业简历、同类案件承办经历说明;

6.报价函:列明总报价(含税)、费用构成明细,加盖律所公章;

7.信用与承诺文件:无违法违规记录声明、利益冲突回避承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8.参选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要求

1.参选文件1份;

2.所有文件须装订成册,装入密封袋密封,封口处加盖律所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度假村商品楼案件诉讼代理比选参选文件”及参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材料不全的参选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比选时间及地点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1日18:00(**时间)

2.递交地点:**市**区塔布路14****点击查看管理局308室

3.比选时间:2026年8月24日,****点击查看小组集中评审,参选单位无需到场。

4.中选结果将在采购人微信公众号公开,未中选单位不另行通知,参选材料不予退还。

六、其他说明

1.参选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存在虚假材料的,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

2.中选单位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点击查看管理局所有。

附件:评分细则

****点击查看管理局

2026年8月14日


附件(1)
评分细则.doc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