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平方子乡南坎子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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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县/平方子乡/南坎子村 | ||
**:大眼井墙外皮、南至:河套树边、西至:土埂子、北至:乱泥沟村界 | ||
2025-08-27--2025-09-09 | ||
总价挂牌 | 标的物数量72 | |
元 | 流转期限13 年 | |
936000 元 | ||
其他 | 土地性质集体统一经营的"四荒" | |
长期 | 权属证明其他 | |
无 | 资产和**性质集体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1、流转荒滩面积约为72亩,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2、土地需保持地貌不准取土;3、土地可以建造临时性建筑物;4、到期后地上存在作物、临时建筑、破坏地貌的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5、土地四至及现状请至现场勘察,以实际为准,联系人刘宏,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7444;6、竞价参与方须向青龙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纳竞价保证金46800元,存在扰乱交易、哄抬价格、不履行竟得价格等行为的按照违约处理不予退还保证金,详情见《保证金账户信息》及《竞价须知》。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县****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农行青龙市场支行 账号:50832 601 040 007 683。8、意向竞价方应当严格按照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支付时间以到达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未缴纳和超时缴纳保证金的将不具备竞价资格。意向竞价方若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账户 (基本户)转出,若为自然人由他人账户代交的需注明项目名称、竞价人姓名、打款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
出让方 | ||
已经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各成员 | ||
****点击查看 | ||
N****点击查看321MF****点击查看684W | 所在地区**省/**市/**县/平方子乡/南坎子村 | |
平方****点击查看活动中心 | 法定代表人刘宏 |
网络竞价 | ||
否(不放弃) | ||
46800 元 |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挂牌截止日16: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其它 |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风险保障金 | ||
1、流转荒滩面积约为72亩,以实际丈量数据为准;2、土地需保持地貌不准取土;3、土地可以建造临时性建筑物;4、到期后地上存在作物、临时建筑、破坏地貌的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5、土地四至及现状请至现场勘察,以实际为准,联系人刘宏,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7444;6、竞价参与方须向青龙满****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纳竞价保证金46800元,存在扰乱交易、哄抬价格、不履行竟得价格等行为的按照违约处理不予退还保证金,详情见《保证金账户信息》及《竞价须知》。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县****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农行青龙市场支行 账号:50832 601 040 007 683。8、意向竞价方应当严格按照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将保证金缴纳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支付时间以到达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时间为准。未缴纳和超时缴纳保证金的将不具备竞价资格。意向竞价方若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账户 (基本户)转出,若为自然人由他人账户代交的需注明项目名称、竞价人姓名、打款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否 |
青****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0335-****点击查看076 |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出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方如****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