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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法律文书送达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法律文书送达 | ****点击查看000.00元 | ****点击查看 | 中春路9965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法律文书送达 | 法律文书送达 | 为****点击查看提供寄递邮件服务,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点击查看法院的需要,成交供应商提供上门揽收服务,每日派专门的****点击查看法院邮件等,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2025年全年 | 按现行国内标准特快专递时限标准执行,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文培,马振宏,周雪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经评委会谈判评审并确认,****点击查看满足采购要求,推荐****点击查看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本项目为****点击查看提供寄递邮件服务,寄递内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查看机关文书等。
根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点击查看机关公文;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点击查看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点击查看法院《若干规定》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诉讼文书可以交由****点击查看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点击查看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故本项目须由中国邮政****点击查看公司承担,****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且考虑到本项目为**地区速递服务,故该项目由****点击查看承接。本项目于2025年04月29日 至 2025年05月09****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了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路1433号
联系方式:021-****点击查看3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临青路430号4号楼5楼C506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0313-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蜀隽、施周艳
电 话:****点击查看0313-8007
采购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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