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梅城镇1幢09号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潜山市梅城镇1幢09号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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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潜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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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梅城镇1幢09号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司法拍卖公告

****点击查看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1日10时至2024年10月22日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点击查看.com/0556/12)进行网络司法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市梅城镇皖国路1幢09号房地产,产权证号:房地权证潜梅城字第3569号,建筑面积:369.56平方米,土地权属证书号:潜国用(2003)字第****点击查看693号,使用权面积:129.5平方米,建筑结构:混合,所在楼层:1-4/4F;土地使用期限:2042年5月19日止;土地用途:商住;使用权类型:出让;经**安和房****点击查看公司,估价报告编号:皖安和房地估报字(2024)FH-0431号,评估价为256.18万元(价值时点:2024年08月06日)。

第一次拍卖,起拍价:204.944万元,竞买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已委托****点击查看**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点击查看公司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特别提醒,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点击查看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点击查看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请关注本次网络拍卖的完整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网络竞价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法院,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开发区支行,账号:9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288888,开户行联行号:403****点击查看00247),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标的权属转移登记由买受人凭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办理,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本院可以依照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竞买人是否符合权属转移登记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以及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管网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公司:魏:159****点击查看1131

法院咨询监督电话:储法官:0556-****点击查看50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2870

****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