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法律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清流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法律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7-15

招标详情

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6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2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招标1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查看详情 >

****点击查看开发区职****点击查看基地正常运转,更好发挥作用,****点击查看事务所为园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解和职工群众接访等专业化法律服务,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点击查看事务所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的方式,由律所委派1名具有相应法律服务****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职****点击查看基地值班,为园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合同期为两年。法律服务内容包括:

1.每周安排派驻律师值班4天;

2.****点击查看园区枫桥项目提供职工法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法律法规、企业管理、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咨询,在园区开展法律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园区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点击查看园区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调解信访疑难杂症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4.****点击查看园区枫桥项目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对园区枫桥项目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研究和解读,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5.****点击查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及集体协商工作,每年培育1个以上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6.****点击查看开发区职****点击查看基地的日常管理,以及来访人员登记,完善台账信息,包括诉求、处理情况及反馈记录等;

7.每季度书面简要汇报工作情况,每年书面向甲方汇报年度工作情况;

8.其他法律服务。

二、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需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律所及派驻律师近3年内没有与律师执业有关的违法、违规和处罚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律师事务所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派驻律师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5年7月16日至7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线下、邮寄、邮箱报送(服务类3万以下、采购服务类5万以下只能线下密封或邮寄密封报送,报价资料未密封视为无效。)

四、其他补充事项

报价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报价单(需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线下报送需提供)

五、凡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龙津镇城南工业路27号研发楼三楼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方式:

彭女士 188****点击查看9227

张先生 137****点击查看7853

谢女士 187****点击查看5982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北京****务所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福建,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