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鄂商务发〔2024〕62号)相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商务局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市商务局党组会审议,现对2024年度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提质事项)71个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如有异议,****点击查看商务局外贸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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