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DP-ZDB02)中标候选人公示

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DP-ZDB02)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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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速公路**段项目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DP-ZDB02)中标候选人公示

**至**高速公路**段项目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DP-ZDB02)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段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3日

开标日期:2025年3月24日

标段名称:**至**高速公路**段项目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

标段编号:****点击查看-03

**至**高速公路**段项目施工监理第二驻地办(DP-ZDB02)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龙阳大道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壹万壹仟肆佰柒拾伍元整(¥11,811,475.00)

质量:分项工程合格率达100%,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

服务期限: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为60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36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 2025 年3月(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和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广益****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 **省****点击查看开发区关山二路特1****点击查看中心5栋4层(1-3)室A14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柒万捌仟陆佰伍拾元整(¥****点击查看8650.00)

质量:分项工程合格率达100%,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

服务期限: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为60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36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5年3月(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和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省公路工程****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 **省**市**新产业园振****点击查看基地7栋七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壹佰陆拾柒万柒仟伍佰叁拾元整(¥11,677,530.00)

质量:分项工程合格率达 100%,项目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零死亡”。

服务期限:本项目监理总服务期为60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36个月,验收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5年3月(具体以监理合同约定和施工实际情况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长**路68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方式:0566-****点击查看7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常工、高工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9783、187****点击查看1213

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大道236号。联系人:张**,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1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点击查看运输厅提出投诉,地址:**市**区高铁路98号,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954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