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法务服务采购公告

高明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法务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6-11-02

招标详情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联系人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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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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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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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事务所:

现公开邀请符****点击查看事务所参****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法务服务采购,欢迎合法合规、资质齐全的机构积极响应。现将本次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法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人:****点击查看(牵头单位),****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卫生院、****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卫生院、****点击查看卫生院、****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等7****点击查看医疗机构。

(三)采购预算:年度服务费总额控制在人民币2万元以内(大写:贰万元整),超预算报价视为无效响应。****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平台最终采购金额为准。

(四)采购方式: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律师服务包,采用竞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实施。

(五)服务期限:年度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包构成

本次采购的律师服务包为年度服务,服务对象涵盖上述7家医疗机构,服务内容包括:

合同审核服务。年度合同审核总量80件(各机构需求数量详见下表),超出部分按100元/件另行计费。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合同审核需求(件/年)

单位人数

分摊费用(占比)

1

****点击查看医院

10

116

23.15%

2

****点击查看卫生院

11

73

14.57%

3

****点击查看中心

10

50

9.98%

4

****点击查看中心

5

43

8.59%

5

****点击查看卫生院

6

55

10.98%

6

****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5

40

7.98%

7

****点击查看卫生院

20

124

24.75%

合计


67

501

100%

其他法律事务。代理医疗纠纷诉讼或其他案件诉讼,参与非涉及诉讼和仲裁的法律事务(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章制度制定、法治培训等),****点击查看事务所收费标准另行计费,不纳入本次服务包预算。

(二)服务标准要求

指派具有医疗卫生法律实务经验的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按合同约定提供合同审核服务,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

受托代理诉讼案件的,严格遵守律师执业规范,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

合同审核应在收到需求后及时完成,具体时限由合同约定;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开展合同审核等日常工作,涉及诉讼或重大非****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法监股备案。

(三)费用分摊与支付

分摊机制。按照各机构认领的合同审核需求数量比例分摊年度服务费,费用总额控制在2万元以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平台最终采购金额为准。各机构分摊金额如上表所示。

支付方式。各医****点击查看事务所分别签订法律服务合同,按各自分摊金额独立支付年度服务费。超出服务包范围的额外服务费用,由实际使用服务的机构按约定标准另行结算。

资金渠道。各医疗机构从本单位运行经费或依法依规可列支的经费渠道中统筹解决。

三、报名资质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主体资质

须为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取得****点击查看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指派律师须具有医疗卫生法律实务经验,熟悉政府采购、合同审核、医疗纠纷调处等相关法律业务;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司法行政部****点击查看协会行业处分;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报名提交材料

须完整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整理为完整报名文件: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拟指派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医疗卫生法律实务经验证明材料;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服务方案及报价文件(含年度服务费总报价及各机构分摊报价)。

报名文件统一命名格式:法务服务+律所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邮箱,按要求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三)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5日17:30止,逾期提交、材料不全的报名材料均视为无效报名,我单位不予受理。

(四)报名方式:采用线上邮箱报名、线下纸质提交两种方式,供应商可任选其一:

线上报名:将全套盖章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线下报名:携带全套纸质盖章报名材料,提交至**市**区文明路248****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二区)三楼法监股。

报名时间结束次日,我单位通过邮件反馈报名审核结果,请留意邮箱通知。

四、采购会议安排

(一)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45(请提前到场签到)。

(二)会议地点:**市**区文明路248****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二区)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参与形式:供应商可现场参会讲解,也可采用视频连线方式开展服务方案讲解、参数答疑。

(四)参会提交材料及演示要求

服务介绍资料:准备服务方案核心内容、律师团队配置、医疗卫生法律实务经验、服务优势亮点等讲解材料。

最终报价表:扫描公告二维码下载《最终报价表》,提前加盖单位公章,会议现场提交最终报价。

服务方案演示(自愿):可自愿准备服务方案演示材料,便于直观核验服务能力及实施方案。

五、评审与成交

(一)评审方式:****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事务所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考虑律师团队资质与医疗卫生法律实务经验、服务方案匹配度、报价、服务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二)公示与签约:确定中标单位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机****点击查看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三)服务质量管控:建立律所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法监股组织各机构对律所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可依据合同约定终止服务并重新采购。

六、其他事项说明

(****点击查看事务所须保证提交的资质材料、服务方案、报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若存在资料造假、服务参数虚假响应、商业违规操作等行为,我单位将立即取消其本次采购参与资格,列入**黑名单,取消后续所有**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我单位综合律师团队资质、服务方案匹配度、报价、服务保障及售后支持,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候选人名单将通过“****点击查看”政务网站统一公示。

(三)本次采购公告及会议仅为采购邀约,不构成任何采购要约及成交承诺,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产生的所有差旅、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四)本次采购收集的所有材料仅用于本项目采购存档使用,所有提交资料不予退回。

七、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联系人:尹有为;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0838。

****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