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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地点:中拍平台(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
拍卖时间:2025-03-14 09:3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3-7 08:00:00--2025-3-13 17:30:00
定于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9:30,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点击查看.cn/)对以下标的,以网络拍卖的形式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现更****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对丁建军、祝红梅享有的民事判决书【(2015)淮民二初字第00792号】项下的不良债权及其项下从属权利(整体拍卖),其中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自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10月22日,利息按年利率10.1472%计算,自2015年10月23日起,利息按年利率10.1472%加收50%罚息计算,计算至借款本金200万元实际付清之日止)及案件受理费23981元,详情见下表:
借款人名称 | 本金余额(截至公告日) | 利息、罚息及其他(截至2023年3月14日止) | 担保措施及备注 |
丁建军、祝红梅 | 200万元 | 利息、罚息(自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10月22日,利息按年利率10.1472%计算,自2015年10月23日起,利息按年利率10.1472%加收50%罚息计算,计算至借款本金200万元实际付清之日止)及案件受理费23981元 | 抵押物:位于**省**县百善镇泗永**侧、御河路东侧房产(房地产权证号:房地权证濉房字第****点击查看004416、房地权证濉房字第****点击查看004417),行使抵押权,以优先受偿。 利息及罚息(截止2023年3月14日):拖欠利息307595.78元,逾期天数2483天,逾期利率15.2208%,利息及罚息****点击查看220.58元,减去系统扣划22笔1284.68元,合计利息及罚息****点击查看935.90元。 |
注:1、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壹佰零叁万元整。
2、主债务人应支付给****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现更****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的收益、费用按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不良债权项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3、如公告中借款人、债权金额、抵押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民事判决书【(2015)淮民二初字第00792号】、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确认或约定为准,抵押财产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
有意竞买者请持: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证照或委托代理手续原件及其复印件;
2、保证金:贰拾万元整;
3、登记报名费(不予退还):贰佰元,于拍卖会前一天17:30前自行下载、填写、上传报名登记资料(详见附件)办理网上竞买注册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现正式通知(本公告视为送达),与上述标的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届时应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则丧失相关权利。
2、本次交接标的物,买受人自行办理债权资产转让过程中所发生的产权证照变更、更名过户(包括多次更名)等相关手续,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缴纳。
联系方式:
委托银行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
189****点击查看0000 李经理
**省**市**县淮**路77号
拍卖公司 139****点击查看2788 0561-****点击查看588 张先生
**省**市**区凯璇城10幢604室
****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