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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预算金额:36,000.00
(四)采购需求:
1 | 人员要求:不限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9月 | 服务内容为协助需求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包括: (1)应需求方邀请,对需求方较大经济项目的决策或重要管理行为,在政策、法律上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 (2)帮助需求方审查、修订有关合同或其它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应需求方请求在条件允许前提下进行必要的调查活动。 (3)受需求方委托,参与重大项目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谈判、签约活动。 (4)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根据本合同规定和需求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5)应需求方邀请,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协助需求方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培训,应需求方要求,以单独或集中的方式讲授法律实务知识讲座或专项咨询会; (6)协助审议、审查或者修改合同、规范性文件,协助需求方处理有关的法律文件; (7)应需求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提供法律咨询; (8)应需求方要求,就需求方已经面临纠纷,发表律师建议意见;出具律师函;或者参与非诉讼的谈判、协调、调解; (9)不得从事有损于需求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需求方对立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可不定期到需求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需求方在作息时间之外的时间可就紧急事务要求服务方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服务方式可通过电话、短息、微信。如果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及时提供服务,服务方应另派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服务方对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应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解决。遇有紧急事项,急事急办,不延误。如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到达外,也应另约时间或安排其他律师到场或作出合理工作安排。 | 3 | 12,000 | 年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9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服务内容:****点击查看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供应商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郑春城 ****点击查看505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