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9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根据《****点击查看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点击查看法律顾问室2024-2026年度专家库成员任期已届满。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7-2029****点击查看法律顾问室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工作职责
(****点击查看政府立法规划计划起草论证、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二)根据需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三)根据需要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四)根据需要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重要协议合同,准备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文本;
(五)根据需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法律关系复杂、争议较大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律意见;
(六)根据需要为重大涉稳事项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化解、信访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七)****点击查看政府建设调研、案件评查等,提出意见建议;
(八)根据需要参与重大涉法课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九)根据需要提供日常法律事务咨询论证,参与法治宣传、业务培训,受委托代理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点击查看政府法律顾问室交办的其他法治相关工作事务。
二、遴选对象和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50名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律师或者法治工作者,****点击查看法律顾问室专家库成员。
(一)基础条件。申报人员须严格符合《****点击查看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入库基本条件。
(二)专业条件。申报人员须具备《****点击查看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规则(试行)》第四条要求的法律专业素养、理论功底和对应领域实务工作经验。
(三)申报要求。申报人员填报《****点击查看专家库成员推荐申报表》时,须严格按照《****点击查看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规则(试行)》第四条规定,选定1个主要擅长专业领域、2个辅助专业领域,专业领域选定后作为入库服务、任务分派的重要依据。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材料报送
采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的,须事先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以执业律师身份自荐报名的,须经注册所在地司法行****点击查看协会审核)审核确认。
所有申报人员需提交《****点击查看专家库成员推荐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其他可佐证自身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候选名单审定
****点击查看法律顾问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参选人员学历背景、从业履历、专业优势、实务能力、行业影响力、业内公信力及职业品行等情况,严格依照《****点击查看专家库管理办法》《****点击查看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研究拟定专家库成员候选名单。
(三)公示入库与后续管理
候选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正式选任为专家库成员。
专家库成员每届任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库内人员每年开展述职并接受年度考核,年度工作实绩与述职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任的重要依据。
****点击查看法律顾问室将从入库专家中择优遴选部分人员,****点击查看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辅助专家。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二)报名者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点击查看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及有关复印资料,****点击查看法律顾问室(**市**区太慈桥万科翡翠**A1****点击查看司法厅1911办公室),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以“专家库遴选+姓名+单位”命名,发送至gzsftgwc@163.com。联系人:刘辉,杜冠宏;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6323,180****点击查看5698。
(三)本次遴选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还,遴选工作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逾期未报送材料、材料不全、格式不符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