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border-spacing:0}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名:好心泰****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326号2号楼1102C-4室
法定代表人:陈有为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055
授权代表:陈金兴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953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点击查看采购云胶片影像云平台系统继续服务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三、质疑事项及答复内容
好心泰****点击查看公司:
贵公司于2025 年04月25日递交的关于《****点击查看采购云胶片影像云平台系统继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已收悉,****点击查看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并经过认真核实后,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提供证明。
质疑事项1答复:贵公司所提供截图为企查查网页公示内容,企查查网页系统与社保系统并非联网,最终以供应商在社保系统实际缴纳为准。经系统中核实,****点击查看**公司已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整提供资格审核材料中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且经扫码社保材料上的二维码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编号核查,显示其在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系统中数据与其竞标时所提供材料内容一致。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无任何具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质疑事项3:关于虚假响应采购参数的质疑。
质疑事项2、3答复:贵公司对****点击查看**公司和**点通****点击查看公司的质疑证据均来源于网络查询内容(非官方),不具备事实依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对相关软件证书作响应的实质性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条也已明确“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7项”,****点击查看小组评审,****点击查看**公司、**点通****点击查看公司响应的服务要求偏离表负偏离的条款数未超7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质疑事项2、3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评分差距严重异常的质疑。
质疑事项4答复:经核查,本项目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桂财采〔2017〕21 号)“第二十条 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规定进行了评审,整个评审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合法公正。且采购人严格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制定了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的是综合评分法,从供应商竞标的价格、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定成交人。质疑人质疑事项4缺乏充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充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规定,如质疑人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信息:
(1.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