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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中央法务区,作为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国家级法治创新平台,志在构建覆盖“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双循环法治枢纽,打造立足**、辐射全球的国际化法治生态圈。当前,**工程机械、跨境电商等支柱产业加速全球化布局,企业涉外法律需求年均增长超40%,但中央法务区在初设期面临品牌知名度不高、**集聚较困难两大核心痛点:目标群体(企业、律所、法务机构)对法务区功能与价值缺乏了解,亟须吸引泛法务**入驻形成服务生态闭环。
本项目以“品牌专栏”为核心抓手,通过高频次曝光、轻量化传播、精准化触达,快速提升法务区知名度,助力中央法务区成为湘企出海的“法治护航站”与全球法务**的集聚高地。
二、相关标准:无
三、技术规格:(一)电视专栏
内容:全年拟开展34期报道,打造核心品牌专栏,聚焦中央法务区最新前沿动态(新入驻机构、法务区功能介绍、最新政策解读、典型案例、法律服务产品创新、涉外法律风险防范等),以2分钟的新闻报道形式呈现,突出时效性与权威性,每期节目在视频的显著位置标明与中央法务区的**标识(角标),保持中央法务区全年在媒体曝光方面的持续热度。
传播:(1****点击查看电视台政法频道《政法报道》栏目中设置专栏播出,专栏配有专属小片头(5s)、专有角标,主持人在导语中表述专栏由中央法务区与政法频道联合打造;
(2)进行专栏推送,设置专栏的目标与期望,体现中央法务区的站位与理念;
(3)通过报道的播出,提升对省市领导干部的触达率;
(4)报道提供给****点击查看涉外中央法务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同步在“企业法律服务平台”的资讯信息模块中展播,实现“媒体曝光+服务导流”双向联动。
(二)新媒体短视频
内容:全年拟开展20期报道,打造新媒体短视频品牌,每期时长1分钟左右,采取“你问我答”“快问快答”的方式,深入了解企业主在开展涉外贸易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存在哪些疑问,然后联系中央法务区的涉外律师、相关专家,以精炼准确的内容快速回答,帮助出海企业在碎片化学习中系统性规避经营风险,提升国际化合规认知。在短视频的结尾快速抛出法务区相关服务产品,做到既有内容干货的输出,又有产品销售的引流。
短视频制作须做到形式统一、传播适配、数据反馈三个要点。
(1)形式统一:
片头3秒:动态标题+法务区LOGO;
专家出镜:涉外律师/专家真人解读(背景为法务区实景);
片尾2秒:服务产品弹窗+法务区联系方式
(2)传播适配:
抖音/快手:添加话题#湘企出海指南#、#涉外法务干货#(供应商需负责舆情管控);
微信视频号:可嵌入“一键咨询”按钮,直接跳转法务区服务平台(中央法务区视频号)。
(3)数据反馈:
每期跟踪播放量、转化率(如小程序访问量、手册下载量),优化后续内容。
2、传播:
(1)短视频制作固定包装,使用统一剪辑风格,形成特有标识性和延续性,在政法频道新媒体矩阵号进行发布,配套“法务金句卡”海报裂变传播;
(2)供应商完成短视频制作后提供给中央法务区视频号进行发布,形成集聚和引流效应。
(3)短视频需提供给采购人在“企业法律服务平台”的学习培训模块中呈现,实现“媒体曝光+服务企业”的双重价值利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服务时间: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版权归属:本项目费用包干,成交人所引用素材(包括画面、音频、字体、人像等)不得侵权,视频材料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标准按合同履约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总结和结算申请,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其他未说明事项或者需要补充的部分,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自行约定。提供本次项目**完整的资料、总结材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