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河路以东、台山路以北(教育)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两河路以东、台山路以北(教育)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发布于 2024-10-31
两河路以东、**路以北(教育)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4-10-30 17:5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500,000元 人民币
194,000,000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1.招标公告中“三、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1.3条删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须担任过或同类工程勘察项目负责人之要求”。以及“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中2.条本工程资格审查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需具有或同类工程的勘察业绩之要求” 。本项目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勘察业绩均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前附表10.20关于项目经理在建工程认定与10.25补充条款中二十条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的认定描述不一致,以10.25补充条款中二十条“1.在建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工程合同签订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2.已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但按相关规定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条款为准。 3.本项目FYQ已更新,请及时下载最新的文件编制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