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上海)化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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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点击查看(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点击查看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点击查看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点击查看开发区蛟桥江铃拖厂内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彬 | |||
企业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内资) | |||
成立时间 | 2011-11-18 | |||
注册资本 | 1500.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48955U | |||
经营范围 | 化肥、农机具、化工原料及产品(易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农业技术咨询与服务;复混肥料的生产与销售;仓储、租赁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4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点击查看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4 | 营业收入 | 23525.844949 | |
利润总额 | 24.736841 | 净利润 | 24.736841 | |
资产总计 | 27048.775737 | 负债总计 | 26456.193206 | |
所有者权益 | 592.582531 | 审计机构 | 卓立****点击查看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5-06-30 | 营业收入 | 20311.745608 | |
利润总额 | 80.159390 | 净利润 | 80.159390 | |
资产总计 | 28684.722599 | 负债总计 | 28011.980678 | |
所有者权益 | 672.741921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
评估机构 | ****点击查看**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农****点击查看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9-08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卓立****点击查看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29362.990000 | 29638.870000 | ||
负债总计 | 28687.520000 | 28558.180000 | ||
净资产 | 675.470000 | 1080.69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2.430000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1、经**市不动产服务平台查询,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名下:洪房****点击查看开发区字第****点击查看18119、洪房****点击查看开发区字第****点击查看18120两处房产已****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查封((2017)津02执83号),查封起止日期自2024年2月6日至2027年2月5日。经与被评估单位了解,****点击查看法院错误查封,企业目前正在执行异议中,评估人****点击查看法院相关查封信息,仓库仍正常使用中,因此本次评估按现场现状进行评估,不考虑查封及异议情况。 2、本次评估被评估单位名下洪房****点击查看开发区字第****点击查看18119、洪房****点击查看开发区字第****点击查看18120两处房产,登记时间为2012年2月14日,未记载实际竣工时间,经与企业及现场管理人员访谈,该房屋实际建造于80年代,后期补办的相关产权登记。本次有关房屋的评估采用实际建造时间。 3、在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核查中,挂账单位**省农业****点击查看公司昌北经营部已于2018年6月4日被吊销,提请被评估单位及报告使用人,关注其恢复经营许可的情况。 4、根据被评估单位与**思索****点击查看公司签订的仓库租赁合同,被评估****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蛟桥江铃拖厂内金工装配车件02室部分租赁与**思索****点击查看公司做仓库使用,租赁面积1152平方米,租赁期限1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路275号第4幢301室 | ||||
经济类型 |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中央其他部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供销**总社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农****点击查看公司 |
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 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 无□) (具体为:受让人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4、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万元到****点击查看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回。 5、(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点击查看指定银行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点击查看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同时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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