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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蒙骥****点击查看公司增资扩股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年8月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9月28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项目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市蒙骥****点击查看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自治区**市**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二楼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点击查看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顾晓光 | |||||||||||||||||||||||||||||||||||||||||||||||||||||||||
成立时间 | 2019-07-09 | 注册资本 | 1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点击查看0400MA0QAK7A60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职业中介服务;创业指导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人力**外包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资格考试服务、职业技能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 | |||||||||||||||||||||||||||||||||||||||||||||||||||||||||||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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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1.我方公告的产权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我方对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4.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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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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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 6.67 | 拟增资底价 | 370.3826万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主要用****点击查看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点击查看四届八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点击查看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点击查看四届八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增资企业成立于2019年7月9日,注册资本10万元,已全部实缴。 2.本次增资拟引入投资方1名,投资方本次增资金额不低于370.3826万元,其中6.67万元计入增资企业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增资企业资本公积,由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最终增资企业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到16.67万元。增资后原股东持股60%,投资方持股40%。 3.本项目投资方应当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方应当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 4.过渡期损益: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后至本次增资工商变更完成期间(简称“过渡期”),增资企业产生的损益由原股东享有或承担。 5.增资后法人治理结构: (1****点击查看公司设立股东会,由各股东组成,按照《****点击查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股东职权; (2****点击查看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人组成,2名由原股东提名或委派,董事长从原股东提名的董事中产生。 (3)公司设总经理1人,由投资方推荐,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6.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增资协议为准。 7.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增资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增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8.意向投资方须知晓、承诺并认可上述情形,本次增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备查文件,备查文件仅供参考。敬请投资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查阅相关资料并详尽了解相关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点击查看中心仅就增资企业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9.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意向投资方报****点击查看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投资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无 |
增资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选择标准 | 1.本次增资仅产生一家意向投资方的,由增资企业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遴选实施方案规定时间递交竞投文件,谈判小组收到竞投文件后5****点击查看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2.竞争性谈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一是意向投资方的增资价格因素。二是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点击查看公司治理情况等。三是意向投资方具备较强行业**整合能力。四是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认同程度,与原股东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与增资企业战略发展和价值观契合度高的意向投资方优先。五是持股时限长,认同公司发展理念,不追逐短期收益的投资者。六是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未来业务拓展的支持情况,能给公司带来业务**。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和增资价格、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并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原股东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增资终结。 |
投资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满6年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且已全部实缴;(提供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等) 2.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人力**服务许可证且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意向投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提供查询截图) 4.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点击查看税务局上年度财务报表) 5.意向投资方至少具备3名人力**管理师。(提供相应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证书)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并签署由增资企业提供的保密承诺函后,可以查****点击查看中心的相关资料并对增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点击查看中心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增资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增资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点击查看中心提交投资申请及相关材料(包括要求提供的材料及本公告中约定的其他证明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的材料)。中心对意向投资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核,并在正式披露公告期满5个工作日内,将意向投资方的登记及确认情况书面告知增资企业。增资企业在收到通知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对确认意见有异议的,****点击查看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确认投资方资格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通知书,通知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确认资格的意****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结果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中心指定账户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资格。 3.增资企业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遴选实施方案,中心协助增资企业按照遴选实施方案组织选定最终投资方。各合格意向投资方需按遴选实****点击查看中心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收到响应文件后5****点击查看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4.增资企业按照内部决策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中心。中心在收到增资企业书面告知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增资企业及各合格意向投资方出具增资结果通知书,并按照增资公告、遴选实施方案等约定组织交易各方签订增资协议。 5.投融资双方应当根据增资协议的约定自行结算增资价款,在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增资协议约定一次性实缴出资,投资方完成****点击查看中心提供投资方付款凭证。投资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经增资企业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同意,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履行评估结果备案程序,确认投资方的出资金额。 6.交易各方不得在增资协议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股权代持、名股实债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中心在收到付款凭证和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增资交易凭证。 8.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和契约型私募基金等投资。 9.增资完成后,增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中心和投资方配合并提供材料。 10.增资企业要求:1.投资方承诺将可能会对增资后的增资企业造成业务影响及同业竞争的业务领域进行业务剥离,全部转移至增资企业继续开展;2.投资方承诺须达到增资后三年发展规划:****点击查看公司初创之年,利润总额为不低于200万;第二年设定为企业发展之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不低于350万元;第三年是稳固之年,全年实现利润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11.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增资企业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增资企业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增资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且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点击查看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承诺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认同并支持增资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理念,同意并配合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⑤增资企业股东会为增资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增资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治理结构按增资协议或章程规定构成;⑥在确定投资方后,须经增资企业对增资结果确认后方可进行后续增资程序。 | |
标的交付 | 根据最终签订的增资协议办理。 |
投资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的《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8/5 至2025/9/28 | |
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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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0万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增资企业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增资企业、投资方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增资企业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增资企业、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 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被确认投资资格且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投资方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增资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增资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点击查看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最终投资方按约定交纳增资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中心收到付款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 | ||
服务费 | 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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