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人民法院KC-20250911070512-63523履约验收公告

东宁市人民法院KC-20250911070512-63523履约验收公告

发布于 2025-09-15
阳光****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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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2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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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KC-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12-63523
二、合同名称:KC-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512-63523
三、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址:**镇通政路3号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0967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花园城门市28#-101

联系方式:045****点击查看61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1(单) 10803.28 10803.28

合同金额: 10803.28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捌佰零叁元贰角捌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1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 确定。 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 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1(单) 10803.28 10803.28

合同金额: 10803.28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捌佰零叁元贰角捌分

八、验收日期:2025年09月15日
九、验收组成员:刘旗
十、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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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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