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法院
委托评估结果公示
(2025)闽0403执恢212号
许**:
本院在执行庄敬军与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采取委托评估方式对许**名下的**省**市**区工业南路167号1幢1001室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经随机摇号,委托****点击查看进行评估。****点击查看在评估期间内出具了评估报告。现依照《****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点击查看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公示的方式向你发送委托评估结果,公示期为15日,公示期满即视为你收到。如需了解具体情况,请联系本院查询。
公示如下:
**省**市**区工业南路167号1幢1001室,评估结果为673999.00元。
signet
2025年04月30日
word
联 系 人:潘阿鸿 联系电话:0598-****点击查看165
本院地址:****点击查看****点击查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