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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某半导体项目聘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询比告知函
一、服务内容
1.****点击查看事务所须就本次交易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及投资业务专项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交易基准日:2026年7月31日
(2)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调查范围及调查深度以满足本次交易需要为最低要求;
(3)逐项列明被投资方可能存在的法律合规方面的缺陷或瑕疵,以及对应的补救或解决方案;
(4)对本次投资以及本次投资的交易结构或交易方案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做出明确的判断,并按我方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5)应投资方的要求,为本次交易提供特聘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交易方案的设计或论证、起草/审查交易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件、发现交易过程中重大法律合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等;
(6)协助处理本次交易涉及法律合规的其他相关事务。
2.标的公司情况:项目成立于2024年,注册资本约800万元,经营地点为**市。属于半导体行业,主要经营业务为半导体研发。项目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约为2.58亿元,净资产约为2.57亿元,2026年1-6月尚未提供营业收入,净利润约为-2,221.3万元,有3家纳入****点击查看公司。
项目中介服务的工作地点:**市
二、资格要求及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证明材料: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其他组织:提供“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4.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5.****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点击查看公司)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点击查看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行政处罚与本项目采购内容无关或已结束(如已缴纳罚款)视为未处于行政处罚期间;曾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但已移出的,视为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还可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情况截图(格式详附件5)。
3、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点击查看省国资委或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5);
4、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点击查看公司)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证明材料: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内部财务报表(仅需反映财务状况的关键页面),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5)。
5、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半导体类项目法律服务业务(包括股权投资或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格式详附件6)。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5)。
7、不接受联合体;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格式详附件5);
8、不具有高风险供应商特征库所列情形(情形详见附件1);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附件5)。
(二)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就服务事项组建专门的工作团队,配置具有扎实专业功底,在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方面具有丰富实操经验,且专设固定联络人与服务对象进行统一对接。
(三)服务要求
1、具有为半导体类企业或主业为股权投资的企业提供投融资相关服务的经验和成功案例;
2、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半导体类股权投资类项目法律服务业务(包括股权投资或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3、项目组成员结构安排合理,其中核心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项目的法律尽调服务经验,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核心项目团队成员稳定,需提供核心项目团队成员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4、项目组成员具有执行项目必需的专业能力,并有参与股权投资类项目的相关工作经验;
5、项目组成员对半导体行业有一定了解,从事过类似或相近行业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6、服务方案需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服务实施准备及部署、服务的依据和方法、服务人员配备及安排、针对本服务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
7、在服务方案中承诺中选后将按照约定时间提供相应服务,并明确表示是否接受价格及支付方式调整;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表述清楚,陈述准确。
(四)响应时间
成交供应商针对服务对象要求提供的服务,应及时、快速作出响应。原则上要求在进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15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五)保密要求
成交供应商对本次服务及服务****点击查看公司、服务对象的经营管理、投资活动等方面的一切信息、资料,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三、询比申请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就本次询比报送相关询比申请文件,包括: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附件2);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附件3、4);
3.资质文件(如营业执照、承诺函、财务报表、业绩证明、其他证明材料等);
4.报价(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即含税包干价)。若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完成本项目的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单位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格式详附件7);
5.团队配置(格式详附件8);
6.服务方案。供应商根据询比文件要求编制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服务方案需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服务实施准备及部署、服务的依据和方法、服务人员配备及安排、针对本服务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
7.保密承诺函(格式详附件9)。
四、询比程序
本次采用线上询比,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询比单位通过招采平台在线报名参与项目,在线递交询比申请文件;递交询比申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在线公布报价;
(二)本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线上开标的开始时间为询比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线上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不予开标,本项目将作流标处理。
(三)供应商****点击查看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swueecg.com/#/index)-“供应商/投标人快捷登陆入口”进入第四产权招采平台,点击“投标业务管理”进入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无需供应商签到,各供应商可以在询比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后,进入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询比申请文件开启时间前,系统会限制供应商进入开标大厅)环节。
(四)询比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询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开启线上询比申请文件。
(五)所有询比申请文件均开启后,开标大厅将展示所有成功递交询比申请文件的供应商的名称、报价等信息。
(六)开标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七)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标程序,未参加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在开标过程中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点击查看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如存在审核未通过的单位,则在线记录原因),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可在线发起澄清问答,并由招采系统实时记录;
****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询比规则形成评审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最终综合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若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相同,则以最终报价得分高的单位优先;若最终报价得分相同,则以供货/服务方案得分高的单位优先;若供货/服务方案得分相同,则以业绩得分高的单位优先;如果业绩得分相同,则采购人自行确定。
(十)询比结束后,采****点击查看公司进行内部决策,通过后将公布成交结果,双方择日签订正式协议。
五、询比申请文件提交
(一)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询比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1日17时00分;
(二)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具体如下:
询比申请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操作流程: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请各供应商****点击查看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swueecg.com/#/index)“统一注册登录入口”,进入[供应商工作台-投标系统-阳光采购平台1.0专区],在线参与项目、递交PDF盖章版询比申请文件。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询比申请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询比。询比过程中请密切通过招采平台关注项目进度。【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
六、评分规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由过往工作业绩(10分)、项目组人员执业能力(15分)、拟实施的工作方案(20分)、材料及陈述(5分)、报价(50分)组成。
七、限价要求
本次限价7万元,采用总价包干模式,超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高于设定最高限价的,将导致本轮选聘作废重新启动,请谨慎报价。
参选机构应在投标系统相应位置上传报价表(格式详附件7)盖章版PDF,报价表应载明对本次服务的具体报价(包干价),以及是否接受价格调整及支付方式调整等。
八、澄清及修改
1、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询比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点击查看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询比文件进行澄清的,可在招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7时00分),但采购人可决定是否采纳申请事项。
3、供应商应于询比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自行登录招采平台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因未查阅公告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
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序与其他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比申请文件者,视同主动放弃参选。
(二)若告知函对资质有特殊要求,在提交参选文件时,应单独提供能够证明供应商符合本次选聘条件的证明文件,否则我司将认定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选聘的参选资格。
(三)如本次成交候选人同意接受的服务费总额超出我司可承受价格之上限,则本次选聘结果作废,我司将另行组织比选。请供应商审慎报价。
(四)如供应商未明确表示是否接受价格及支付方式调整,须承担直接扣减相关得分的不利后果。
(五)根据**发展相关规定:供应商有以下情形的,由**发展法务合规部核实后,取消其资格:
1、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不诚信行为的;
2、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
3、对于低价竞标成功后又拒绝承接业务的;
4、其他应当取消其备选资格的情形。
十一、联系人
资料提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7727
项目投资经理: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0066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高风险供应商特征库
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公开询比)
附件5:询比承诺书
附件6:供应商单位业绩项目一览表
附件7:报价表
附件8:拟派团队情况表
附件9:保密承诺函
附件1 高风险供应商特征库
高风险供应商特征库
一、高风险供应商特征
存在下列特征之一的企业,为高风险供应商:
1.无固定营业场所,或者生产类企业但没有生产场所。
2.当前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期内。
3.当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当前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当前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6.当前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被官方媒体或主管部门官网公布了注销、解散、停业、破产等相关负面舆情信息。
8.当前存在作为被告涉嫌重大侵权的法律纠纷,经评估存在较大潜在风险。
9.当前处于“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期内,经评估存在较大潜在风险。
二、疑似高风险供应商特征
存在下列特征之一的企业,为疑似高风险供应商:
1.成立时间小于1年,实收注册资本金小于10万,且在专业领域或行业地位方面无明显优势。
2.最近一年无相关商品的供应案例,或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滑。
3.对单一客户依赖度高,绝大部分销售案例来自于单一客户。
4.拒绝提供财务报表,且在专业领域或行业地位方面无明显优势。
5.近三年财务报表连续亏损,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但亏损额逐年扩大,且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数。
6.最近年度亏损金额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0%,且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7.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均超过100%并持续走高,且存在盲目扩张现象。
8.社保****点击查看公司人员规模,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9.被纳入工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被移除。
附件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单位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企业简介 | ||||||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公开询比)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点击查看: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 (被授****点击查看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询比和成交后的合同签订与执行等具体工作,并签订全部有关的文件、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到达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年 月 日
附件5 询比申请承诺书
承 诺 书
****点击查看:
根据贵方关于 某半导体项目聘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的公开询比文件的要求,我单位正式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某半导体项目聘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询比,作出以下承诺:
(一)询比申请承诺:
1.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格、证明、陈述、数据均是真实的和准确的。若存在任何与提供的资料不符的情况,我公司愿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我公司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响应贵司在询比公告及成交通知书中提出的各项要求。
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保证忠实地执行公开询比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我公司承诺不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任何机构。
8.我公司承诺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点击查看公司)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点击查看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近三年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点击查看省国资委或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3)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点击查看公司)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4)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5)未组成联合体;
(6)不具有询比告知函附件1高风险供应商特征库所列情形。
(二)廉洁承诺:
为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廉洁、诚信,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建设相关规定,****点击查看公司开展的询比,特承诺如下:
1.此次交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未采取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双方合法权益。
2.此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相关资料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要求,材料内容真实有效,无虚报、瞒报或不报的情况。
3.不以任****点击查看公司及相关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中介机构、项目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进行宴请、赠送或者提供回扣、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提供旅游娱乐等不正当活动。对一切商业贿赂、索贿行为以及其他违纪违规****点击查看公司纪委进行举报。
4.若我单位违反本承诺,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给贵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贵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形中止或解除合同,并将我单位列入禁入名单;涉嫌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供应商业绩项目一览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金额(元) | 项目内容简介 |
注:附合同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的材料),若项目金额涉及保密,“项目总金额”一栏可不填写。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7 报价表
报价表
项目编号: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价格 | 备注 |
| 合计金额 | (小写) | ||
| 合计金额 | (大写) | ||
注:
1.若报价金额大、小写有差异,则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3.供应商单位报价中应包含项目所有有关的费用,如供应商单位在项目实施中产生新的费用由供应商单位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4.报价含税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供应商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拟派团队情况表
拟派团队情况表
| 序号 | 拟在本项目担任的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附件9
承诺背景:信息接受方希望从信息披露方获取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承诺根据本函的条款对信息披露方提供信息保密,保密期限自信息接受方签署本函之日起2年。
信息披露方:****点击查看
住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35楼
法定代表人:陈庆红
信息接受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1.定义和解释
1.1定义
以下术语应含有下列含义,除非另有规定:
保密信息是指:
(1)所有由信息披露方提供给信息接受方、其关联方或代表的关于某半导体项目聘请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公开询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口头或书面通信、文件和其他信息(无论是电脑磁盘、可视文件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i)与信息披露方和/或项目目的有关的所有资料;(ii)关于涉及项目目的的任何谈判的存在、性质或进度的所有资料;(iii)信息接受方根据前述资料注解、准备、分析、编辑或产生的任何其他文件和资料,或者含有或反映该等资料的文件和资料。
(2)可能或已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信息披露方、其关联方或代表的事实。
关联方,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间方)间接控制一方,被一方控制或与一方在共同控制之下的人或实体,和关于项目目的而与一方签有协议的任何人或实体。
代表,指一方或其关联方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融资者或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独立审计师或任何其他代理人。
1.2解释
除非有相反的意思表示,本函中:
(1)文件包括任何电脑程序、电路、电路设计、草图、说明、材料、记录及其他可以储存或复制保密信息的方式;
(2)任何事物(包括任何权利)应包括其中的任何一部
(3)一组人或事物指两个或多个人或事物的集合体或其中的任意一个;
(4)词语“包括”并不包含“仅限于”的含义;
(5)同意/许可指事先书面同意或许可;
(6)控制是指如果一个实体在另一实体中直接或间接拥有的股份数量(或股权比例)代表了后者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投票权、或使前者可享有后者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收入,或使前者在后者清算时可以获得后者百分之五十(50%)或以上的资产,后者应被视为被前者所控制。
2.保密
2.1保密信息处理
未经信息披露方的许可,信息接受方不得:
(1)披露或公布保密信息;
(2)除为项目目的外,以任何形式复制或使用了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或记录的任何部分。
2.2保密信息所有权
所有向信息接受方披露的保密信息均归信息披露方所有。
3.允许的使用和披露
3.1为项目目的而使用
信息接受方及其关联方只能为项目目的(以下简称“项目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
3.2在文件中加入保密信息
信息披露方、其关联方可以为项目目的而在准备文件中加入部分保密信息。
3.3披露
信息接受方可以为项目目的向其关联方和其代表披露保密信息,在作披露前,信息接受方应当确保:
(1)其关联方或代表为项目目的而有获取保密信息的特定需要;
(2)已经告知并促使其关联方或代表承担与本函同等的对信息披露方的保密责任。
4.限制
4.1本函的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的保密信息:
(1)已存在公共领域的信息,但因信息接受方违反本函而存在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
(2)信息接受方在保密信息披露时已经获悉的信息,但信息披露方此前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除外,或者信息接受方知悉任何其他人违反保密义务而造成信息接受方知晓该保密信息的除外;
(3)信息接受方以非保密形式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但信息接受方应当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证明其与第三方未签署过任何保密协议;
(4)****点击查看法院、仲裁机构、政府、管理机构或股票交易市场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但信****点击查看政府机关或管理机构要求披露的相关文件;
(5)信息接受方、其关联方或代表,在没有依赖保密信息之情况下所独立开发的信息,但信息接受方应当提供内部资料证明该等信息是其独立开发的。
4.2如果信息接受方由于任****点击查看法院、仲裁机构、政府、管理机构或股票交易市场的要求或请求,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i)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书面通知信息披露方此情况和被要求或被请求披露的范围;和(ii)在合理可行的程度上与信息披露方**,在披露之时或以后保护被披露资料的保密性。
5.归还保密信息
5.1归还或销毁
应信息披露方的要求,信息接受方应当并促使其关联方或代表,在【2】日内:
(1)向信息披露方归还或销毁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及前述文件的所有副本;
(2)从电子存储设备中删除所有的保密信息,包括与其他任何信息结合在一起的保密信息。
5.2不解除
信息披露方根据第5.1而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能免除信息接受方及其关联方和代表在本函项下的义务。
6.其他
6.1适用法律
本函应根据中华人民**国法律解释并受其管辖。因本函而产生的主张或争议应按以下(3)方式处理:
(1****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其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通过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点击查看法院执行该仲裁裁决;
(2****点击查看委员会根据其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点击查看法院执行该仲裁裁决;
(3)提交****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6.2修订
本函一经信息接受方盖章发出即不可撤销、不可修改。
6.3救济
信息接受方特此承诺并同意,若信息接受方违反本函,则信息披露方有权根据适用法律要求实际履行、禁令性救济或其他经济救济,作为对任何此类违反承诺行为的补救。信息接受方应赔偿信息披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追究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各种费用。
6.4生效
本函一经信息接受方盖章即生效。
信息接受方:(公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