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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拟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择优选定法律服务机构,欢迎符****点击查看事务所参与报价,现就询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采购类型:服务类询价采购
3.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点击查看医院有权终止**、重新询价采购)
4.服务地点:****点击查看院内及相关业务场景
5.预算及更高限价:年度服务费更高限价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报价高于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综合比价择优确定服务机构。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报价总价包含所有现场服务、文书、咨询、诉讼代理、律师函、普法培训等费用,具体服务事项:
1. 日常法务咨询与制度建设:针对医院行政管理、医疗业务、人事、招标采购、妇幼专项工作等日常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新规推送;按需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 重大事项法律论证:参与医院重要决策、专项改革事项研讨,对重大项目、重要举措开展合法性、可行性法律分析,出具专项法律论证意见。
3. 法律文书起草、审核与合同全流程管理:起草、审查、修订医院各类合同、协议;对医患协议、采购合同、**协议等进行合规审查,提出法律修改意见;协助医院建立电子合同档案,跟进合同履约监督,对管理制度落地开展合规评估。
4. 会议参会与项目谈判服务:按需赴院列席各类工作会议、医患协调会、行政检查迎检会议;陪同医院开展商务洽谈、项目签约谈判,现场即时法律风险提示、文书审核。
5. 院内常态化法务辅导与普法培训
全年不少于2次全院专项法治培训(医疗纠纷预防、民法典、劳动用工、卫健行政处罚合规等主题);定向对医教科、护理部、采供、人事岗位开展常态化法务实操指导。
6. 律师函出具服务
根据医院书面需求,以顾问律所名义起草、签发律师函;**市内文书送达、对接工作全部包含在包干费用内。
7. 全类型争议案件代理服务
****点击查看医院全部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医疗损害纠纷调解、信访涉法处置、行政处罚听证代理;包含案件证据梳理、立案、庭审、强制执行、诉讼风险评估、裁判文书研判全流程代理,不再单独收取代理费、办案费。
8. 其他交办合法法务事项:医院临时交办、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三、工作服务标准
(一)限时响应要求
1.电话、线上即时咨询:简单问题当场答复;需查阅法规资料无法即时答复的,24小时内电话/书面回复;
2.需要出具正式书面法律意见书、修订成套法律文书的,常规事项受托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疑难复杂、篇幅量大的文书受托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医院同步委托多项工作时,双方协商顺延交付时限;
3.突发紧急事项(群体性医患纠纷、卫健突击检查、突发涉诉、行政处罚约谈),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必要时24小时内到场协助处理。
4.服务周期超过1个月的长线项目,律所按阶段报送工作进展,医院临时索要进度时随时提交书面汇报。
5.必要时驻场办公,集中处理合同审查、法律咨询等事务。
(二)上门服务约定
**全市范围内,律师按需到院提供现场处理合同审查、法律咨询、参会、文书对接服务,上门费用全部包含在年度服务费内,不再另行收费。
(三)团队稳定性约束
****点击查看医院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约定主办律师;确因离职、健康等客观原因更换,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报备,替补律师资质不低于原派驻律师,经医院审核通过方可更换。
四、律所资格要求
1.****点击查看事务所并取得执业许可证,执业年限不少于3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近3年内律所及派驻律师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失信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执业记录。
3.指派的主办律师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熟悉医疗卫生法律法规,有为医疗机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不接受个人律师、挂靠团队、分支机构单独报名。
五、报价需提交资料(全部加盖公章、密封报送)
1. 律师事务所简介(含执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 拟指派律师团队名单、执业证复印件、执业年限证明。
3. 服务方案(含上述服务内容的实施计划、工作方式响应说明)。
4. 报价函(含总价、服务承诺、服务周期、费用明细说明)。
5. 近三年无不良执业、无失信记录承诺书及信用查询截图。
6. ****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服务业绩、合同案例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一套。
六、询价时间及递交要求
1.报名时间:自本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递交书面文件形式
3.递交方式:现场密封递交,不接收邮件、电话报价、逾期补报材料。
七、评审方式
****点击查看小组,按照资质合规、服务方案、行业经验、响应能力、报价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中标服务律所。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为院内自主采购,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
2.所有参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选资格并列入我院黑名单。
3.确定**单位后按院内流程签订服务合同,严格履约并接受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终止**。
4.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丹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5177
递交地址:****点击查看采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