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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程序,保障服务质量,维护项目委托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点击查看保险中心服务需求,****点击查看事务所为我中心提供法律服务,诚****点击查看事务所报名参加。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社保基金追偿。
(二)委托人:****点击查看。
(三)项目简介:为依法稳妥处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追回等追偿权纠纷及相关法律事务,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维护基**全,提升法律风险防控能力,委托人拟通过比选方式****点击查看事务所提供追偿权纠纷案件专项代理、非诉催收服务。
(四)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续签费用据年内案件量及标的额由双方另行商定)。
(五)服务费用:首年预计案件不超过20件,标的额不超过500万元,由申请人在服务报价中列明,按服务合同约定支付。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追偿权纠纷案件专项法律服务
1.代理委托人参与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诉讼、仲裁及执行(含非诉执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追回等案件;
2.审查追偿的合法性(如是否构成不当得利、是否符合追偿条件)、评估诉讼风险,并制定追偿方案,就追偿权的行使与实现、诉讼保全与强制执行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
3.起草、审查与债权追偿相关的告知书、催告函、律师函、追偿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通过发送律师函、诉前调解等方式,争取在不经过诉讼的情况下实现社保基金追回,降低维权成本;
5.协助委托人完成案件相关行政、法律文书有效送达,案卷材料提交等工作,进行诉讼代理,代写起诉状、代理词,出庭应诉;
6.协助查询债务人、担保人的财产线索,制定债权清收与执行方案,****点击查看法院强制执行,推进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落地。
(二)服务要求
1.中选律所应指派固定律师团队承办,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
2.一般性法律咨询应于2个工作日内答复,重大复杂事项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3.诉讼、执行案件进展应及时书面告知委托人,重要节点(立案、保全、开庭、执行等)应提前通知。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性条件(须同时满足)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任一项不满足的,其比选申请按无效申请处理:
1.律所成立时间。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满三年(以执业许可证载明的设立日期计算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2.律所人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达到50人以上(含50人),须提供本所执业律师名单,****点击查看机关、律师协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本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3.执业记录。近三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倒算三年****点击查看机关行政处罚,****点击查看协会行业处分,须出具书面承诺函;委托****点击查看机关、律师协会等有关方面核实。
4.服务团队。拟派服务团队总人数不低于8人(含主办律师),其中执业年限10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1人,执业年限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3人,全体成员执业年限均不低于3年。须提供团队成员名单、执业证号及相应执业年限的证明材料。
5.人社领域服务经验。具有服务人力**社会保障领域的经验。
6.律师处于正常执业状态,不存在被吊销、注销执业许可证或停业整顿等情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点击查看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及违规分包。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比选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以及本方案第三章要求提供的各项经验、资历证明材料;
3.拟派服务团队介绍:主办律师及团队成员名单、执业证号、执业年限、专业领域及主要业绩;
4.服务方案:含追偿权案件办理与债权清收执行方案;
5.服务报价表:含收费方式、收费标准;
6.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编制要求
1.文件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逐份加盖律所公章或骑缝章;
2.文件须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律所公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及“××××年××月××日××时前不得启封”字样;
3.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律所公章,委托人必要时可要求核验原件。
五、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7:00。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市**区云秀路2898****点击查看服务中心4号楼4楼)4408办公室。
3.递交方式:密封递交。
六、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参与本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二)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与资格或成交资格,已签订合同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串通比选、行贿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活动,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委托人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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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