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与****点击查看**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反诉阶段法律服务委托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法律服务。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25万元。
4.采用单一来源院内谈价的原因及说明:项目内容为合同纠纷法律服务,主诉与反诉均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院已决定受理并将两案合并审理,主诉阶段已由****点击查看**事务所承担服务委托,本次采购为反诉阶段的法律服务。就该项目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系统中抽取院外专家进行了论证,论证结果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可行。
名称:****点击查看**事务所
地址:**省**市高新区吉瑞五路396号2号楼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院内谈价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点击查看医院提出意见。
联系人:管老师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院区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0545
监督电话:****点击查看0816(**院区) ****点击查看8814(**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