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列席甲方重大会议,为重大改革、决策、项目、行政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法律意见、建议。
2、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
3、结合甲方实际要求每年培训次数不少于8次。乙方参与、协助甲方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培训,及时传递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结合甲方实际要求,乙方每年为甲方开展法治培训不少于8次,具体培训主题、时间、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未达到培训目标要求,每少一次扣除年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七。
4、审核、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5、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6、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及仲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及仲裁的,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收费标准下浮40%(即标准金额×60%)计收,具体金额由双方根据案件情况另行确认。
7、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差旅、通信等往来成本,由甲乙双方协商报销;乙方报销时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凭证。
8、常年法律服务费用15万元整。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全部对价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含税。
9、服务期2026年11月9日至2027年11月8日。
10、甲方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