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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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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64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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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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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完成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以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 ①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 ②采取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剩余交易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1年期 LPR(3.0%)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 1年。 4.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首期成交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或首期成交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股权变更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点击查看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产权转让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调查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资产状况及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已在挂牌公告中披露的内容)。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详细了解,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类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1.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国佳房****点击查看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佳(评报)字GZ【2025】第****点击查看013号)****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5)****点击查看45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2.本项目挂牌价为58764.617824万元,其中,****点击查看公司100%股权的挂牌价为0.830004万元;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债权挂牌价为人民币58763.78782万元,(其中58741.51万元为截止评估基准日的债权,其他为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后的经营费用22.27782万元)。若本项目形成竞价,则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部分的溢价。 3.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标的企业已于2025年08月27日开展**居住、商业、交通枢纽、防护绿地项目积玉桥站地块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工作,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本次转让标的后,须认可该次招标结果并继续履行完成招标程序。 5.转让方提出: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成交后将继续履行完成标的企业截至挂牌前已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合同、协议等。 6.根据P(2023)136号地块拍卖出让文件的要求,转让方提出:本地块紧邻地铁5号线,轨道工程相关权利属****点击查看,项目建设需满足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相关要求。该地块的工程设计与施工方案必须征得****点击查看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应符合****点击查看在该地块范围内及其周边进行的所有轨道相关工程的详细技术要求。 7.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特别说明事项)及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时无异议。 8.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审****点击查看交易所备查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