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民法院购买调解服务和“共享法庭”联络服务-苍南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意向

苍南县人民法院购买调解服务和“共享法庭”联络服务-苍南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于 2025-03-14

招标详情

苍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联系人48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2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09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查看详情 >

为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查看2025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购买调解服务和“共享法庭”联络服务
预算金额(元) ****点击查看000.00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不面向中小企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预计采购时间 ****点击查看
采购需求概况

标的名称:****点击查看购买调解服务和“共享法庭”联络服务
数量/单位:21人
预算金额(元):****点击查看000.00

采购目录:C****点击查看0000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其中4名为诉调衔接人员,负责立案导诉、组织诉前调解、引导诉调衔接等工作。
其中2名为行政争议调解协助人员,负责开展协助行政争议调解、行政立案咨询等工作。
其中5名负责各法庭调解协助工作,法庭立案导诉、引导调解等工作。10名专项负责“共享法庭”联络工作,引导开展“共享法庭”化解纠纷、指导调解、网上立案、在线诉讼、协助执行、普法宣传等工作。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能按服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为人正派、办事公正、熟悉群众,能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年龄在二十二周岁以上,男性四十周岁以下,女性四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曾经从事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以及教育等工作的退休人员,或已经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聘任从事行政争议调解协助人员。; 未曾受过刑事处罚。; 1年。


联系人 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0577-****点击查看2108
备注 /

****点击查看

2025年03月14日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法律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法律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浙江****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18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18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浙江****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法律,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浙江, 中标 4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