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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某参股投资企业的投后管理风险,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完成该参股投资企业的股权退出工作,****点击查看(以下简称 藏高集团 ****点击查看事务所为退出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据《****点击查看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点击查看集团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比选条件
藏高集团退出投资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资金来源为:自筹。藏高集团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本项目的服务单位,诚邀请具有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
比选项目服务内容
藏高集团拟退出某参股企业,****点击查看事务所提供如下专项服务内容:
(一)专项法律咨询及非诉服务
1.****点击查看集团所持某参股企业股权的现状及潜在风险;
2.****点击查看集团与其他股东关于股权回购的沟通与谈判;
3.****点击查看集团完成股权退出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推进控股股东回购;
(2)协助公开挂牌出售;
(3)配合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4)提供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起草、审核及修改服务。
(二)诉讼代理服务
1.若非诉方式无法实现股权退出,提供全程诉讼代理服务;
2.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提起诉讼或应对相关诉讼;
(2)代理一审、二审、执行等全部诉讼程序;
(3)根据案件进展,提供法律意见、证据准备、庭审代理等;
(三)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推进需要,提供与该股权退出事项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文书支持、会议参与、应急响应等。
比选项目服务期限
本次比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比选项目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
比选项目服务费支付方式
比选项目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比选人于收到中选人合法有效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选金额的45%。若项目通过非诉讼方式完成股权退出,支付中选金额的5%,剩余50%不再支付;若非诉讼方式未能完成股权退出,中选人应继续提供诉讼代理服务,退出完成后支付剩余55%。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国律师法》****点击查看事务所,****点击查看机关颁发****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二)信誉要求
1.2023年7月1日至今,比选****点击查看机关、行业协会处罚。
2.比选申请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无亏损。
(四)律师团队人员要求
1.拟投入的律师团队成员至少3人,须全部取得律师执业证。
2.其中主办律师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以执业证载明的执业年限为准),且至少承办过1个下列项目:公司增资、减资、****点击查看公司清算。
(五)业绩要求
1.2023年7月1日至今,团队具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
2.2023年7月1日至今,****点击查看公司增资、减资、****点击查看公司清算中任一类型项目的业绩2个及以上。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8日,开始在****点击查看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比选申请人进入****点击查看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比选申请人应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比选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高速大厦B1110会议室。
2.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接收。
4.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5.本次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属比选人,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评审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九、比选结果公示
本次比选结果在****点击查看网站(https: //www.****点击查看.com//)上公示3工作日,以接受监督。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高速大厦
联系人:杨女士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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