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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14
致供应商:
自2011年成立以来,南方文****点击查看省委、省政府赋予从事**省国有、集体文化产权转让交易机构资格的职能,秉承 公开、公平、公正 的交易原则开展业务,为**省国有文化企业提供专业的产权交易服务。为进一步配合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的发展需要,快速响应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各类产权交易业务的服务需求,****点击查看事务所提供为期【1】年的国有产权交易专项法律服务。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国有产权交易专项法律服务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0,000.00元(含税),服务期1年。
(三)服务需求:
1.由律所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为我司国有产权交易业务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就产权交易市场产业信息政策调整等事宜,提供法律调研分析与政策解读等法律意见,就产权交易材料的编辑撰写,交易的组织实施、流程跟进等。
(2)为产权交易业务洽谈、产权客户对接,意向买家登记、咨询答复等环节提供法律合规审查意见,对交易材料进行法律审核,协助完善项目档案系统录入等工作。
(3)为网络竞价、现场拍卖、招投标遴选等竞价活动提供法律合规方案及现场的法律支持服务。
(4)就产权交易模式研究、产权交易政策分析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意见,对产权客户的各类方案、可研报告进行合规性审查等法律服务工作。
2.律所应组建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法律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国有产权交易业务经验的从业人员,品行端正,工作细致认真,具备优秀的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能根据客户要求独立完成产权交易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方案等相关文件的拟写,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及抗压能力,能及时反馈工作需要。
3.律所应建立稳定的服务团队及AB角工作机制,若服务团队核心成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利益冲突、回避、身体状况、因故请假等)无法提供服务,律所应提前十五日书面告知我司,并由双方协商同步指派具有同等专业资质的其他团队成员与之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点击查看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资格未受限制(提供最新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年审合格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3.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点击查看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 (https://credit.****点击查看.cn)及 信用中国 网站(www.****点击查看.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天起至公告截止之日);
★4.供应商应具备从事国有产权交易行业法律服务经验和业绩经验(需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不少于3个国有产权交易相关合同、项目成果);
★5.供应商应具备国有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和业绩经验(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不少于5个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合同及项目成果);
★6.供应商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情况(项目经理、服务人员具备法律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部分内容报价(提供承诺函)。
注:(1)加 ★ 号的条款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 ★ 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2)上述第4项与第5项要求提供的业绩案例不得重复使用。同一份业绩材料仅可纳入其中一项,不得同时计入两项要求的统计范围。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提供法律服务;
2.合同将分三期进行支付,第一期为合同总金额的40%,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二期为合同总金额的50%;服务期满6个月后,经我司验收后支付;第三期为合同总金额的10%,在服务期届满后,经我司验收后支付。
3.供应商应在每次付款前向我司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在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在服务期满6个月和服务期届满后,由供应商向我司提交验收申请文件(形式不限于总结报告、工作成果与记录等),我司在收到验收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5.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或交付成果不符合约定的,我司有权向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明确存在问题及合理的整改完成期限。供应商应当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成果。供应商逾期未完成整改或经一次整改后仍存在问题、不符合要求的,我司有权根据影响程度扣减相应比例服务费用,单次扣减金额不超过服务费用的5%;累计扣减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20%。经我司两次书面整改催告后,供应商仍未能整改合格,或严重致使服务事项目的无法实现的,我司有权向供应商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我司有权就已产生的实际损失向供应商追偿;已经完成且****点击查看服务部分,按合同约定据实结算。
6.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服务内容转包或分包。
7.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我司及我司客户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信息、客户资料、项目文件、商业计划等),均负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解除。未经我司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前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
四、响应文件提交
请于2026年8月21日上午9:00前将合格供应商报价资料加盖公章邮寄至**市**区**大道东983号1302室,1份正本和1份副本,密封胶装且加盖公章,并将盖章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cnscee.com)。联系人:谢女士,020-****点击查看0750转814,过期视为放弃此次报价。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14日